中文简体 | English |
|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公司新闻
公司确定为商检局一类企业
2010.03.06 发布 人阅读
2010年3月5日,我公司正式收到莱芜检验检疫局2009年12月31日颁发的《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评定结果告知书》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《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13号)和山东检验检疫局《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评定工作规范(试行)》要求,经莱芜检验检疫局分类评定,报山东检验检疫局审核,我公司被确定为一类企业,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0日。
|
|
![]() |
||||||||||||||||||||
版权所有 © 山东汇金股份有限公司
鲁ICP备17052905号
![]() |